鲁评协〔2015〕1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我省资产评估师的转所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05〕9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资产评估师转所管理办法》。本办法经2015年12月17日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资产评估师转所管理办法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