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会协〔2021〕2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中注协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1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0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二、会费减免
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3号)精神,2021年中注协继续减免会费总额的5%。以落实“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省注协在中注协减免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再减免会费总额的10%。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会费总额的85%缴纳。
2021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中注协已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低缴纳会费以及减免会费的具体金额测算完毕,并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缴纳金额严格按照财务报表子系统提示应缴金额执行。
三、汇款要求及汇款账户信息
(一)各事务所在计算缴纳会费时,务必精确到单位“分”。不得随意舍位。
(二)各事务所可采用电汇、支票倒存或网银转账方式直接将会费转入省注协账户,如有差错需重新汇款(请在年检结束后,联系省注协财务退款),并将会费汇款单复印件一并提交。会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的形式发送至各事务所提供的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汇款账号:8112501012500544866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
四、现场年检时需提供资料
(一)各事务所需提交的财务资料详见“附件1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二)填写“附件2会费发票统计表”“附件3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dongzhuxie@163.com,并将电子版打印出来盖公章。
(三)事务所财务资料与年检材料一起提交,会费请于各事务所参检之前完成汇款。
(四)如有财务会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晓霞、杨秀,联系电话:0531-82919662、82919658、82919659、82919665。
五、特别事项
会员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将加大以下方面的资金支持和经费开支:组织和推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通过面授和网络形式免费向会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对事务所自主培训给予经费支持;加强行业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加快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加大惩戒力度,提升行业执业规范水平;开展行业宣传,办好内部刊物,搭建交流平台;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指导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
附件:
1.事务所财务资料清单
2.会费发票统计表
3.注册会计师参检名单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31日